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13, Vol. 22 >> Issue (08): 1036-.
杨 俊| 王占岐| 金贵| 程丙银| 侯现慧
YANG Jun, WANG Zhanqi, JIN Gui, CHENG Bingyin| HOU Xianhui
摘要:
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效益评价进行科学研究,对于规范与指导土地整治的实践活动,实现土地整治的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以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整治项目为例,以相关研究理论为指导,在充分收集项目区基础资料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由15个指标所组成的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将景观效益作为一个独立的评价方面,拟为土地整治效益评价的完善做出有益探索。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因子的权重,以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评价模型,对项目区土地整治前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和综合效益进行了评价研究。研究表明项目实施使得各效益均有明显提高,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另外,景观效益潜力巨大,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应得到更多的重视,并将其作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效益评价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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