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25, Vol. 34 >> Issue (1): 191-202.doi: 10.11870/cjlyzyyhj202501015
朱新华1,2,陈怡静1
ZHU Xin-hua1,2,CHEN Yi-jing1
摘要: 运用制度变迁、府际合作和集体行动等相关理论,以“新安江”生态补偿模式为例,探讨了跨域生态补偿模式能否成为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研究发现:(1)在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服务下,跨域生态补偿模式顺应现代化治理发展要求,以多元共治的方式,构建起横向、整体的补偿—约束—共治—共享的联动制度,成为推进流域管辖地从“一水共护”迈向“一域共富”的长效机制。(2)跨域生态补偿模式的可持续发展源于制度安排内生的环境需求,单纯依赖于纵向外部扶持,将难以达到全流域范围内的均衡治理。(3)跨界生态补偿模式效能的发挥,应具备灵活的制度供给、坚实的生态治理推力及创新性的跨域治理格局等基本要件,以适配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及社会结构相衔接的环境场域。“新安江”生态补偿模式的更新迭代,为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生态补偿制度安排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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