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23, Vol. 32 >> Issue (12): 2453-2465.doi: 10.11870/cjlyzyyhj2023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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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春1,孟越男1*,王桂玲1,2,叶 磊1,2
CHENG Chang-chun1, MENG Yue-nan1,WANG Gui-lin1,2,YE Lei1,2
摘要: 党的二十大提出我国目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在未来工作中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区域协调性均衡发展是我国“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包容性”的重要路径之一,也是实现我国共同富裕以及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基于调整后的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应用2019及2020年统计数据,利用多种定量分析方法试图揭示与对比长江经济带协调性均衡发展的现状,主要结论如下:(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相较于2019年,除部分城市外,2020年长江经济带各城市的协调性均衡指数呈现出缓速上升的趋势,且2020年极差较上年有所减小,但区域间依然存在较大差异;(2)从二、三级指标来看,基本公共服务、公共基础设施、产业协调、市场统一以及经济协调分项是导致长江经济带各城市间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3)基于长江经济带各城市协调性均衡发展指数的空间集聚特征,利用K-cluster聚类法将110个城市划分为5种类型区,并针对上述类型区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调控策略和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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