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11, Vol. 20 >> Issue (06): 729-.
潘明麒,于秀波
PAN Mingqi1,2,3, YU Xiubo1
摘要:
生态系统管理可以实现自然资源的多目标管理。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优越,区域内社会经济发达,但面临保护与发展的双重压力。其中,开展洞庭湖区湿地生态系统管理面临众多威胁,包括自然灾害频发、资源利用不当、工农业污染突出、自然保护能力不足以及季节性缺水等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共同导致了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降低,包括生物多样性降低、调蓄能力减弱、洪渍涝灾害加剧、地下水位升高、垸老田低等现象日益突出,而且这种人类不合理活动的后效放大驱动将长期存在,危及到了湖区水产养殖的自然增殖以及自然资源基础的安全性,成为湖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为此,建议在遵循生态系统方法的前提下,洞庭湖地区应该加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践,加快湿地保护的立法与执法进程,通过编制洞庭湖区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促进各种利益相关方参与和共管洞庭湖湿地退田还湖等生态恢复工程的巩固、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湿地产业的开发以及湖区湿地生态与环境建设,最终实现湖区生态美好、民生改善的“人地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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