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25, Vol. 34 >> Issue (6): 1385-.doi: 10.11870/cjlyzyyhj20250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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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山1,2,傅清华3,乔梓4,洪松1
LI Bai-shan1,2, FU Qing-hua3, QIAO Zi4, HONG Song1
摘要: 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激发各方参与流域生态保护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也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贵州位处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区,写好流域生态补偿“水文章”是贵州从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向“先行区”提升的有力支撑。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中的应用,构建了由水资源产品、水生态产品和水环境产品(简称“三水”)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组成的流域生态补偿效果评价体系并进行量化计算,对贵州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结束后研究区2017~2021年的生态产品价值展开估算。结果表明: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有效地刺激了贵州省流域“三水”生态产品价值的增长,2021年该值为12 97712亿元,相比 2017年增长了1963%。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显著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对有效保护利用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质量和保障水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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