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26, Vol. 35 >> Issue (1): 132-.doi: 10.11870/cjlyzyyhj202601011
杨晶晶1,2,3,续衍雪1,2,3,马乐宽2,3,常玉婷4,殷炳超2,3,5*
YANG Jing-jing1,2,3 ,XU Yan-xue1,2,3 , MA Le-kuan2,3 ,CHANG Yu-ting4,YIN Bing-chao2,3,5
摘要: 随着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以及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全面铺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在持续的经济发展压力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多重挑战,包括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统筹能力不足、水环境改善进程不平衡不协调、水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尚未解决、水生态退化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以及水环境风险压力有待缓解等。为有效应对上述挑战,“十五五”作为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的重要时期,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应着重考虑统筹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引领推广绿色低碳的发展模式,强化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措施实施力度,加强对流域及重点区域的风险防范,全面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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