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14, Vol. 23 >> Issue (s): 66-.doi: 10.11870/cjlyzyyhj2014Z1010
李雪松 , 李婷婷
LI Xuesong1,2, LI Tingting1
摘要:
生态补偿是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分析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现有的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机制,为了探索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补偿中引入市场化机制的实现方式,基于对理论与现实依据的分析,提出了四种水源地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1)水权交易模式:提出水权的市场交易机制与拍卖机制构想;(2)发展权流转模式:受水区对水源区进行产业补偿,帮助水源区建立“飞地”;(3)生态经济模式:依托水源地生态环境,实现生态产品市场效益;(4)公共物品市场购买模式:政府利用补偿资金购买私人部门提供的水源地生态建设服务或项目。最后就如何以政府为主导,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引入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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