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18, Vol. 27 >> Issue (08): 1676-.doi: 10.11870/cjlyzyyhj201808003
吴丹,邹长新,林乃峰,徐梦佳
WU Dan, ZOU Changxin, LIN Naifeng, XU Mengjia
摘要: 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状况变化研究对于评估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分区的国土开发强度,提升生态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生态系统宏观结构、植被覆盖度、植被净初级生产力分析评价了2010~2015年长江经济带不同主体功能分区的生态状况变化特征。结果表明: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聚落生态系统面积分别占该类主体功能区国土面积的2525%、655%、370%和040%,总体上体现了国土开发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布局的梯级特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城镇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年变化率高于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不符合其“限制开发”的功能定位,需加强空间管控,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长江经济带平均植被覆盖度、净初级生产力总体呈现好转态势。植被覆盖度基本稳定、转好、转差的面积比例分别为6043%、2520%和1437%;植被净初级生产力基本稳定、转好、转差的面积比例分别为4982%、4536%和482%
关键词: 主体功能区;植被覆盖度;净初级生产力;长江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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