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19, Vol. 28 >> Issue (05): 1176-1184.doi: 10.11870/cjlyzyyhj201905017
郭清卉1,李昊2,李世平1*,刘丽3
GUO Qing-hui1, LI Hao2, Li Shi-ping1, LIU Li3
摘要: 农户的亲环境行为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业环境污染,为改善农业环境,探寻农户实施亲环境行为的原因所在,将农户环境污染感知、环境关心和社会规范加入规范激活理论框架对其进行拓展,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结构方程模型和层次回归模型,利用陕西、山西、甘肃、安徽和江苏5省的实地调查数据,对农户的亲环境行为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农户的亲环境个人规范、环境污染感知和环境关心均可对其亲环境行为产生直接的正向影响,且个人规范对行为的影响程度最大;结果意识、责任归属、农户的环境污染感知和环境关心均可对其亲环境的个人规范产生直接的正向影响,且其影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结果意识、责任归属、环境污染感知和环境关心;农户的环境污染感知和环境关心可同时对其亲环境行为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作用,而结果意识和责任归属仅可对其亲环境行为产生间接影响作用;社会规范可正向调节个人规范对农户亲环境行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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