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23, Vol. 32 >> Issue (11): 2371-2382.doi: 10.11870/cjlyzyyhj202311012
周申蓓,李嘉欣*,张子霞
ZHOU Shen-bei,LI Jia-xin,ZHANG Zi-xia
摘要: 协调跨流域调水工程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是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核心。为保障补偿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推动工程效益可持续发挥,从合作博弈的角度出发,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例,通过梳理工程运行过程中受水区、水源区和下游区之间用水和排污的响应关系,基于Shapley值法构建了各主体间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跨流域调水工程横向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1)2019~2021年,受水区所需要支付的生态补偿总额分别为55.26、54.83和63.96亿元,且北京市和天津市所需要支付的补偿金额较高;(2)受外调水优化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共同影响,北京市、河北省和河南省的水资源价值呈上升趋势;(3)水源区和下游地区获得的补偿资金在弥补了其自身部分调水损失的同时随受水区调水收益的增加而增加,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合作的稳定性。总的来看,研究从合作的角度揭示了跨流域调水工程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机理,为工程利益平衡机制的确定以及补偿标准的核算提供了可行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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