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10, Vol. 19 >> Issue (06): 623-.
蔡海生1|肖复明2|张学玲3*
CAI Haisheng1|XIAO Fuming2|ZHANG Xueling3
摘要:
为定量分析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问题,协调区内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促进保护区建设可持续性,以鄱阳湖自然保护区为例,通过分析保护区所在乡镇1985、1995、2005年的土地利用变化,以及相应生态承载力变化和空间分异特征,结合生态足迹效率对生态补偿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表明:保护区成立以来土地利用相对稳定,变化主要集中在草地、水域和未利用地。1985、1995、2005年保护区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足迹效率分别为0.8284 hm2/cap、669元/hm2,0.8568 hm2/cap、2779元/hm2,10534 hm2/cap、8382元/hm2。以2005年度保护区的生态足迹效率生态农业足迹效率为基准,综合直接收益损失补偿、基于生态承载力的静态评价补偿和动态评价补偿分析,比较合适的补偿标准为户均补偿2308元/a、人均补偿540元/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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