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24, Vol. 33 >> Issue (12): 2727-2742.doi: 10.11870/cjlyzyyhj202412014
孙建,冯常洁*
SUN Jian,FENG Chang-jie
摘要: 现阶段污染治理手段亟需从末端治理向以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为主的源头治理升级,用能权交易制度是重要的源头治理政策工具,可将大气污染防治与温室气体控排措施深度融合。通过构建系统动力学模型,考察用能权交易制度政策要素的变动对工业减污降碳的影响,并对该制度进行优化设计。结果表明:(1)用能权交易制度可在节能降耗的基础上减少工业二氧化碳和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其中工业废水减排率的变化幅度最大。(2)严格的用能权交易制度具有更加显著的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具体政策工具包括提高用能权交易价格、提高用能权预留配额比例以及降低用能权免费配额比例;(3)用能权交易制度可通过提高企业用能成本、增加工业科技创新投入等路径,促进减少工业二氧化碳、工业固废等环境污染物的排放;(4)用能权交易制度会对工业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负向冲击,其中提高用能权交易价格对其负向影响最大。当用能权交易价格由经典情景下的100元/t标准煤降低到50元/t标准煤时,实际工业增加值相应增长约1.07%,而当交易价格提高到300元/t标准煤时,实际工业增长值相应减少约5.01%。为使用能权交易制度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最大化,建议将用能权交易价格、免费配额比例、预留配额比例分别设置为300元/t标准煤、0.8和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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