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21, Vol. 30 >> Issue (9): 2299-2310.doi: 10.11870/cjlyzyyhj202109023
• 农业发展 • 上一篇
于艳丽1,2,李桦2*
YU Yan-li 1,2,LI Hua 2
摘要: 多主体协同治理对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以茶叶地理标志保护为例,采用DEA-HR模型分析地理标志保护多主体合作博弈及协同绩效。结果表明:现阶段地理标志保护主体(监管部门、茶厂、茶农)合作不完全;保护主体协调度仅为0.64,处于“初级协调发展型”阶段,茶厂与茶农成为拉低整体协调度的短板;进一步运用门槛模型揭示茶厂与茶农协调度低的关键因素在于监管部门的质量检测强度弱、茶农的品牌了解程度低,同时测出茶厂与茶农的经营规模存在门槛效应。为提高地理标志保护主体协同绩效,政府应协同其他主体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宣传力度,构建以市场监管为主、政府规制为辅的地理标志保护主体协同治理策略。
No related articles fou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