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 2022, Vol. 31 >> Issue (5): 1125-1136.doi: 10.11870/cjlyzyyhj202205016
马军旗1,2,乐章1,夏屹1
MA Jun-qi1,2,YUE Zhang1,XIA Yi1
摘要: 湖长制是中国水环境治理进程中的重要制度创新,通过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实现湖泊水资源永续利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使用2007~2017年武汉市环境状况公报和武汉统计年鉴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探讨了湖长制对水环境治理效果的影响及其机制。结果表明:(1)湖长制显著改善了试点湖泊的综合水质,降低了污染物超标总值。上述结论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2)机制分析表明,环境治理投资和工业废水排放在湖长制与水环境治理效果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即湖长制通过促进环境治理投资和降低工业废水排放改善了水环境治理效果。(3)异质性分析表明,湖长制显著改善了高经济水平辖区和非跨辖区湖泊的水环境治理效果。研究结果为完善湖长制形成常态化和系统化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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